昨天從中壢回到家臨時又被豆找去魚窩,就只是為了要講賴V的事,
害我餓著肚子在大庭廣眾下哭,還驚動一位長的像小王子的員工跑來慰問囧...

豆說他們昨天跟賴V玩的很開心,結果幫就說要讓他加入瘋女團,
於是豆想解決我跟賴V之間的問題。
我只覺得好累,事情發生到現在都過了一年了,
問題剛發生那陣子不解決,現在才想解決,請問有什麼意義嗎?
這只會讓我覺得,今天你們想解決我跟他的事,是因為想讓他加入瘋女團,
而且既然是幫提出來的,她應該多少知道我跟他的狀況,卻還是提出這種要求,這樣為何是要豆出面來說要解決?
我不可能因為我跟他不合就認為瘋女團是我的姐妹應該挺我而不跟他來往,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交友自由我沒有權利這樣做,
但我總有選擇權吧?你們喜歡他跟他好干我屁事?
今天豆要我替他想他那時候的狀況,那又有誰要替我想?
我那時就活該要忍著難過憤怒不去馬上解決疙瘩嗎?
那現在呢?卻反過來要我去面對問題,
為何他能有過不去的時候我不行?
我說難聽一點,
今天要讓賴V加入八成是幫自己的意願,她有先跟其他瘋女提過嗎?
賴V是自願想加入的嗎?沒有任何勉強?
我不想到時候又看到有人網誌又寫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抱怨發洩,
他如果真願意要加入也可以,我不退出也可以,
但只要他出現我就不會出現,
我也不會像之前刻意跟瘋女團斷絕連絡,
但我對賴V這個人,完全沒有任何想回復友誼的動力!
不要逼我做我不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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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ky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