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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中肯?何謂以理服人?我想如果所有質疑者都能像原PO這般,今天就不會造成JS這邊的反感,這樣豈不皆大歡喜?每個人都該好好學習!
 
平時很少有空跨出新浪的部落平台,看看其它平台的文章,最近幾天難得有空四處看看,發現不少人同時在「抄襲」這個議題上著文討論。
特別引發我興味的是忠道先生的這篇文章,文中說明法國廚藝界講究「師承傳統」,許多大廚師的弟子以能燒出與自己師傅神似的菜色為榮。忠道先生說法國廚師們並不認為「模仿大師」是抄襲,而是一種善意的透過模仿來「致敬」。更何況功力不同,也不太可能烹煮到一模一樣甚至是超越大師,所以談不上抄襲,只能算師法效仿。(「食譜如樂譜,譜是一樣的,詮釋演奏者的功力卻可以是天上地下。」)
「致敬」甚至在法國成為一種傳統,成就了不少美談佳話;而這種「致敬」的煮法,忠道先生認為對被模仿的大師們也是一份光榮。大師們原創的食譜,因底下小廚師們的「見賢思齊」而得以發揚光大,甚至帶動起流行的風潮,這股「模仿大師」的力量,或許也是法國廚藝界不斷進步的原因之一。
法國餐飲界我沒下過工夫研究,不過忠道先生所說的「致敬」的情況,我相信的確是可能存在的。
舉個離我們身邊近一點的例子來說,鄧麗君的歌曲就好比法國大師級的菜餚;很多女歌星都翻唱過鄧麗君的歌,但她們不會認為自己是在「抄襲」鄧麗君 (而是模仿) ,聽眾也不會指控她們抄襲鄧麗君,因為翻唱她的人那麼多,但鄧麗君歌曲的難度這麼高,很少人能唱出鄧麗君的精髓味道,又因為鄧麗君的歌曲大家都耳熟能詳,也不會有人笨到把鄧麗君的歌謊稱做是自己的歌,所以每當有人唱起她的歌,不論演唱者是誰,就算個人詮釋不同,但大家馬上會聯想起小鄧、懷念起小鄧,這是很自然的,模仿的歌星無形中也等於是在向小鄧致意。再加上人人模仿,卻不見得個個走紅,想想,這麼多模仿的歌星裡,最後也只紅了個蔡幸娟,而蔡幸娟唱她自己的歌也很好聽,所以也是靠實力,不是只單靠模仿鄧麗君。
所以從邏輯上類推,如果是功力差很多的拷貝,大概就不至於構成抄襲,頂多只算得上模仿,而如果被模仿的對象是眾所周知的人物,那模仿也等於是一種致敬,模仿得愈像還愈能讓人豎起大拇指叫好 (並不會愈像愈讓人不齒、討厭)。只要模仿的動機並不是為了欺瞞大眾、污蔑偶像或中飽私囊,模仿甚至是可以被接受的。而如果你因模仿起家,卻能憑著實力,開創出自己的一片天空,這樣的結果也是大家所樂觀其成的。
忠道先生的文中同時又敘及,「真正的大師並不怕被抄襲模仿,怕的是創意的枯竭。」
每個大師是否都不怕被抄襲模仿,薄荷女沒做過研究,不敢妄語,但想來也是因大師個人心胸、行業、和模仿背後的動機而異。不過我想,如果被模仿的大師真的是一個家喻戶曉的傳奇,那這樣的大師,就的確是不怕被抄襲模仿的,因為大師的風格,鮮明易認,恐怕也不容別人輕易地據為己有,大師也許還會高興自己的創作,得以經由他人的模仿而普及人心。
其實,抄襲、模仿和純致敬的分界到底是什麼?
前面兩者,是一種重覆著相同行為的動作,但致敬,就多了一點仿人者個人誠意和禮貌的展現。一位非原創者如何在複製他人作品的同時,讓別人感受到自己對被模仿對象的敬意? 像法國廚師會在菜單上特別註明,某些菜是大師原創的,自己不居功,只想藉著重現原菜風味來挑戰自己的功力,且使食客神往起大師的真正手藝,這就是一種尊重,也是致敬的具體表現。註明出處或打個招呼,是個很簡單但人們卻常忽略的手勢動作。
大師離我們太遠,我們望塵莫及,只能東施效顰、勉力思齊。而身為凡夫俗子,能力不相上下的我們,怕不怕被同儕抄襲模仿呢? 當然。
畢竟抄襲是惡意的全盤拷貝、不註明出處的竊取、私自佔為己有。
在商品上來說,抄襲是把不知情的消費者蒙在鼓裡而沾沾自喜,還認為撿了個大便宜的商人心態。抄襲者破壞真貨的市場行情,從抄襲之中獲取不費吹灰之力的暴利。抄襲令原創者的心血工夫付諸東流,是任誰也無法忍受的卑劣行為。
像美國名牌高爾夫球器材廠商Callaway,每年在市場上不知損失了多少錢在中國所仿製的假球具上。這些假球桿做到幾可亂真,旨在取代真貨,謀取暴利,愚弄大眾,使消費者肉眼根本無法分辨。唯一的方法,要靠警方的大力掃蕩和消費者對產品知識的廣泛教育,靠商人自發的良心,不太可能。
同樣的邏輯,套上餐飲烹調業來運用,抄襲是指某家餐廳廚師把某人發明的精心菜餚,一模一樣的拷貝後,拿來謊稱是自我研發的創新菜色,招攬了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顧客(真正的老饕大概是騙不到的) ,且大賺一筆,這種惡意的商業手法,就是抄襲。如果因此造成金錢上的損失,原創者是可以告上法庭的。
不過,誰會笨到抄得一模一樣呢? 這年頭大家都會加進一點獨門的創意,然後說自己是正宗的,所以號稱正宗的萬巒豬腳餐廳,一條巷子從街頭到街尾就好幾家,永和豆漿到底第一家是誰開的,到現在也沒個公案。商品還是要有自己的獨特性,一點別人無論如何也學不來的秘密,才不用和仿冒抄襲者吵到臉紅脖子粗,誰是原創第一家。口碑自會淘汰劣者,時間自會證明勝利。萬一秘密被人學去? 那就有點不妙,要趕快再研發新的。
具體有形的東西,要定奪是否抄襲,很簡單,兩樣東西拿來平放比對就好了。然而藝術、音樂、繪畫、寫作、設計這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藝文活動,要界定抄襲模仿,就難上加難。
以寫文章為例,除了完全一字不改的抄襲,難逃剽竊之罪外,就算寫相同的題材或構句方法神似,也不能指控對方是在抄襲。世界萬物雖多,但要兩人剛好寫到同一樣事物,也並非不可能,而如果寫的是同一題材但下筆角度不同,那更是不能說對方抄襲,如果真要居功,充其量只能說是對方從你這獲取靈感。
數月前我看到有留言者去某部落格踢館,說這位部落格長,大言不慚地學別人寫異國婚姻的生活種種,沒有自己的風格云云。寫同一題材就是抄襲? 這頂大帽子,可能差不多可以扣死全天下的寫作人。
有人不願「風格」被模仿,風格是很縹緲的東西,一個人寫了一段時間後,風格應該會隨著人生歷練和寫作功力的累積而改變。風格也是活的東西,文字應該要活的來寫才會進步,如果拘泥或寄託在「風格」這種東西上,豈非畫地自限? 而如果活的東西也能被人學到神似,那這模仿者的本事很大,大概也不會只甘於模仿別人的風格,可能也不會模仿你太久。
換個角度來想,我覺得模仿也是一種學習的過程,倒非十惡不赦之罪。舉書法繪畫為例 (阿北,請多指教~),學習書法繪畫的第一步就是臨摹,而且還鼓勵人去臨摹,愈像愈好,其用意是在於從臨摹先人的筆法中,了解文字佈局架構中應有的美感。然而臨摹只是奠立基礎,習書法繪畫者不可能只靠臨摹大師來稱霸天下。要能立足藝壇,除了在臨摹上下苦功,還要有一點觸類旁通的悟性天資,自模仿中開闢新路,最好能青出於藍勝於藍。所以,模仿是一種學習的過程,並不是終點,是一種吃果子拜樹頭、對先人智慧的尊敬。人人畫學梵古、雷諾瓦,但摹得再像故作,也不會使習者變成梵古和雷諾瓦。模仿不丟臉,丟臉的是只會模仿,到頭來迷失了自己。
中國人自古以來怕人抄襲,所以什麼都「私」著來,私房釀私酒,私塾讀私書,私室練私功。中國人骨子裡又偏愛抄襲別人,所以人人防心甚重;弄到兄弟鬩牆、父子成仇的不在少數;許多私房家傳因怕被外人偷取,藏至失傳,結果是大家都損失,沒有一人獲利。在美國,很多中國的科學家不是不夠聰明,成不了大師,而是因為怕和人分享實驗結果,怕一見光就會被人抄走私吞,所以失去了和人分享切磋、精益求精的機會。這種視抄襲模仿為洪水猛獸的心態,極有可能是阻礙成功的絆腳石。
我不是在為抄襲模仿脫罪,也並非贊成對抄襲模仿者採姑息容忍的態度,只是我想到忠道先生的那句話: 「真正的大師並不怕被抄襲模仿,怕的是創意的枯竭。」既然抄襲模仿是人性,防不勝防,與其把大把精力拿來防止別人抄襲模仿,不如把精力花在自身研修成長、想辦法保持靈感創意的源源不斷上,日新又新,將抄襲者遠遠拋在身後。往前看,不要頻頻向後瞧。別人拼命抄我,我就拼命往前跑,看看大家誰有體力。要知道,真正獨一無二的原創思想,在人類幾千年的歷史演變下,大概也差不多快被想光了。君不見服裝界的復古風都吹了好久了還在吹,所以當大家抄成一氣,創意的分界就愈來愈模糊難辨了。
當然,我一直相信著,真正有真材實料的人,是不屑去抄襲模仿別人,但也不怕被人抄襲模仿的。為了拉遠與抄襲模仿者的距離,抄襲模仿者反成一股督促自身的力量,這種化阻力為助力的意念,雖不見得足以使人成為大師,但恐怕也是好的~

薄荷女寫於 09/0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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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正當我在為這篇文章做結尾潤飾之際,電視上剛好在重播舊片「上班女郎」(working Girl)。正好演到偷取女主角點子的女上司,在眾人面前反咬女主角一口,然後要男主角選女主角或選自己的那場戲。後來女主角在電梯裡,向大頭目解釋她對於併構案的靈感想法從何而來。看到大頭目被說服,相信女主角才真的是整個案子的催生者的那一幕,還是讓我的熱血再次沸騰起來。
抄襲搶功,不用多言,在公事上當然是要嚴格追察的事情,我甚至贊成即使沒有利益牽涉,被抄襲者也要有為了自己的原則立場而戰,萬萬不能讓小人得志的魄力。
所以對抄襲模仿者的處置態度,是因人而異、因情況而定的,我想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答案,我只想說,如果公理正義,在你為了該戰而戰,還是沒有出現後,也不要太沉湎於損失中,還是想開點比較有益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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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了謝忠道的「致敬還是抄襲」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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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ky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